(一)所需资料
《定点医药机构接入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省级/国家平台申请表》。
(二)办理流程
a.定点医药机构申请
1.异地部要求定点医疗机构需要整改医院信息系统,符合接口5.0规范(重点是异地相关业务的整改);
2.药品目录和869码对应;
3.医院社保卡刷卡机具兼容二代卡和三代卡;
4.完善基础信息(执业资格许可证、三证合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指标属于必填项)。
b.区(市)县医保局审核
1.收到定点医药机构提供的纸质资料,在系统中核实纸质信息和系统信息是否相符;
2.要求定点医药机构开通异地结算窗口、摆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视频、张贴宣传海报;
3.收到的涉及省内的纸质资料单独保存;
4.收到的涉及跨省的资料提交市医保事务中心3楼1区。
c.异地就医窗口
1.异地部进行异地就医开通复核;
2.针对跨省住院,复核资料,检查资料和系统是否一致。核实一致后,加盖公章;
3.点击同意后向省平台上传数据;
4.在省平台开通省内业务;
5.向省医保局提交跨省资料;
6.为医药机构建立省智能监控系统账号和密码(账号为市定点医疗机构编码、初始密码统一111111)。
d.开通后现场检查
1.一周内带一张省内和省外卡现场正式环境测试;
2.检查对码是否正确,随机抽取20种在售药品、材料、诊疗项目。查验对码情况以及是否通过两定平台上传至信息系统;
3.检查医院机具是否兼容二代卡和三代卡;
4.检查是否有异地结算窗口、摆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视频、张贴宣传海报。
(三)工作要求
资料齐备,及时受理,严格、仔细审核。
(四)办理时限
不超过22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