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们好:
我是中梁壹号院的业主,是一名依法纳税的合法公民,关于中梁地产的这些问题我已经多次反馈至问政 四川平台及12315市长热线,但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该楼盘开发公司的种种劣迹依然存在,多次沟通还是无法有效解决问题,特此向领导们求助,具体问题如下:
1、室内装修,室内洗脸盆随意固定,还未使用就开始脱落;卫生间排水坡度未找,有积水现象;墙体返碱发霉等
2、公区装修惨不忍睹,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入户装修极其糟糕,不仅未完工还低廉难看,各种明线随意裸漏在外;
3、14栋一楼入户厅外绿化更是让人无法入眼,小竹苗东倒西歪;新增的植被不仅质量差,而且东倒西歪;花台最早使用的真石漆,但还没几天时间就开始脱落,多次协商同意贴米黄色的瓷砖,但是实际在施工的时候确和实际沟通不符,最终使用的米白色的劣质砖应付了事;14栋室外公区原非机动入户口水泥粗糙不平,14栋入户门口户外地砖和右侧地砖既然是两种材质拼接而成(就像补衣服一样),整个地面施工时候没有施工好,存在凹陷斜坡的情况;体验度非常差多次要求开发商更换,没有实际结果,14栋公摊占比19.1%,接近400万的公区就这样应付了事
4、合同不符,合同里面16升的热水器、灰色门槛石以及户型图的推拉门被随意更改成低配产品,开发商美其名曰是提升优化处理,高配变低配是优化提升?
5、设计不符, 龙泉住建局回复的生活阳台门设计图纸上标识的是700,但是实际只有530
二、质价不符问题
中梁壹号院装修标准为3099/平方米,前期售卖宣传高端花园洋房;公区装修费用和室内装修费用一致,但不管室内还是公区装修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比如室内该问题已经多次反映,但是最终还是由龙泉住建局进行回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无能为力,建议我们找第三方鉴定机构自行鉴定;
三、虚假宣传
前期售卖宣传高端花园洋房,14栋在售卖的时候没有沙盘,销售承诺所有设施和其他楼栋一致,但是呈现的结果确是千差万别,有时间请领导们去看下14栋1楼的绿化,这点绿化真的还不如安置房
花两三百万的血汗钱买来这种房子,真的让人失望,愤怒;
总体来说中梁的作品毫无中国地产18强的责任心和道德心,该企业在全国各地的产品都存在严重问题,可见民众对中梁地产的愤怒之心,中梁地产已经失去了我们业主的信任与期盼,一次次的谈判,一次次的忽悠,拖延时间。
不仅无视我们的呼声,还一次次欺骗广大业主,恳请领导为成都中梁一号院的业主做主,要求开发商大力整改和相应赔付,还我们普通老百姓的美好生活。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民生诉求会办中心回复时间:2021-07-2114:27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龙泉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已对该问题进行处理,已于2021年7月19日上午9时20分收到成都中梁壹号院小区业主提供相关材料,您提供的相关宣传上均写有“该图仅为示意图,最终结果以实际交付为准”的提示,对于您反映的“高端公园洋房”“高端”一词不属于绝对话用语。同时如您有其他纸质宣传依据材料,建议您提供至十陵市场监督管理所,以便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于2021年7月19日上午9时20分联系您,您表示知晓。
经区住建局调查,关于您反映购房的问题,为妥处纠纷,区住建局于2021年7月19日联系开发商了解情况,开发商愿意积极主动联系购房人了解情况,关于您反映购房的问题,鉴于您与开发企业签订了购房的相关协议,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购房相关事宜按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进行处理,合同自合同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合同各方当事人应按合同中的约定履行义务,若一方违约,未违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合同中的约定进行确定。如果您需要就此事与开发商搭建沟通平台,区住建局也会要求开发商积极配合,如果您认为开发商有违规销售的行为,建议提交相关资料到区住建局。
下一步,区住建局将继续督促开发企业主动与购房人沟通,妥处矛盾纠纷。同时将依法依规向购房人做好政策解释,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避免产生矛盾和误解。
区住建局已及时督促开发企业主动与购房人保持沟通,及时回应购房人关切,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如您在龙泉驿区购房还有其他疑问,可在工作时间内拨打电话:028-88450860进行咨询。
您反映的中梁壹号院14栋1503号房屋存在卫生间地面排水坡度不足等室内精装修质量问题,经电话与您联系核实,目前您表示建设单位已基本整改完成。
您反映的中梁壹号院小区地下室地面潮湿,局部侧墙位置存在渗漏问题情况属实,区质监站已于7月1日组织建设单位现场进行了查勘。建设单位已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现场多次进行了查勘,目前正在整改过程中,区质监站已于7月16日责成建设单位将整改方案及时向广大业主进行告知。如有其它疑问,您可直接向区质监站反映,工程质量投诉受理电话:028-84852603。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7月20日14:48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
区民生诉求会办中心就您反映的问题,立即与相关部门核实。经区公园城市局核实,因项目立项、规划、审批、建设过程中的督促管理、绿化率与整体验收一同验收。以及绿化设计、绿化效果、绿化质量等都是开发商与购房者的合同约定。
区民生诉求会办中心于2021年7月21日11:11与您联系,您拒绝回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