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9年购买 龙泉龙都南路93号能投阳光里商品 房一套,按照合同应当2020年5月底交付给我,但由于开发商自身原因,至今没有交付给我,大概有以下几点问题:
一、当初项目综合验收没有通过
二、整个小区公共区域质量不合格
三、室内有空鼓,阴阳角误差大,漏水等等
四、我楼面安有消防水管,当时沙盘显示没有,且整个小区同户型就只有我楼上才有,当时买房也没给我说过有欺骗我的行为
请领导为我做主,早点让我领到房子,搬进去住,毕竟我96岁了,我的愿望就是住一下自己买的新房,老百姓买套房是多么不,耗尽毕身财力,才买得这套房,谁知道有这么多麻烦问题。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民生诉求会办中心回复时间:2021-07-2710:31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整改的问题,区住建局赓即联系开发企业,将您的质量整改诉求向开发企业转达,督促开发企业主动与您沟通,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并做好解释服务工作。
因您与开发企业签订了相关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对房屋交付相关事宜作出了约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区住建局建议您就交付问题与开发企业友好协商处理,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您可通过 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您在龙泉驿区购房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工作时间内拨打:028-88450860进行咨询。
经核实,您反映的是能投阳光里小区5栋3单元713号房屋存在空鼓、渗漏问题,前期施工单位已进行了整改处理,并进行了闭水试验确认了整改效果。区质监站于7月16日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您现场进行协调处理,您对整改结果未提出异议,您表示对施工质量存在疑虑,区质监站已明确向您告知,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您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待检测结论出具后,实际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7月26日11:37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