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事 政务 问政 大运会 国内 评论 汽车 房产 教育 美食 文旅 财经 三农 医美 视频 史话
龙泉驿生活圈LOGO >>新闻中心 城事 正文

龙泉驿如何办理城乡困难群众补充医疗救助的复审?


掌握龙泉核心思想 懂你更懂龙泉驿|2021-9-14 11:21|来源:龙泉驿区医保局


  (一)所需资料

  区(市)县医保局已初审的资料(加盖区(市)县医保局公章)。

  (二)办理流程

  1.对区(市)县资料进行复核,非基部经办人在“初审”处签字;副部长在“复核”处签字;

  2.在区(市)县资料上加盖成都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公章;

  3.根据复审结果,汇总各区(市)县城乡困难群众补充医疗救助情况,形成《XX年度成都市城乡困难群众补充医疗救助审批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报送市医疗保障局。

  (三)工作要求

  资料齐备,严格、仔细复审,按时完成。

  (四)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滚动播报
 
编辑推荐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范围 | 免责声明
监督/举报/投诉邮箱:461593798@qq.com 受理范围:本网可能存在的违法和不良信息、冒充龙泉驿在线开展违规新闻采访及经营等
欢迎龙泉驿各单位、广大网友投稿给我们,我们将尽快处理您的来稿,写作交流,请 点此加入QQ群
备案号:蜀ICP备18021404号-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