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按照《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财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21〕13号)要求,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严肃财经纪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现将成都市 龙泉驿区财政局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以被查单位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的会计信息质量为主,必要时,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和延伸至相关单位。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地方金融机构。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各级财政要继续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主动防范、系统应对、标本兼治、守住底线的总体思路,对地方金融机构开展检查时,重点关注其是否存在虚构业务收入、利用政府信用违规举债、名股实债、循环注资、少计提资产减值或者折旧等行为,揭示风险隐患,有效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
(二)行政事业单位。主要检查预算管理、资金支付管理、货币资金管理、会计管理、内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账户管理、往来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决算管理、存量资金管理、基建预决算管理等13方面的内容。其中,重点关注严肃财经纪律及财务管理风险排查、存量资金清缴、使用情况、“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使用情况,严肃纠治违规 吃喝、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不分等行为,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及滥发钱物问题。
二、检查对象
四川成都龙泉驿稠州村镇银行
成都经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成都市龙泉驿区工商业联合会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龙泉街道办事处
以上公示事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人:龙泉驿区财政局法规和监督评价科徐蕙
联系电话:(028)84861496
联系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中街117号
邮编:610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