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都百悦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拖欠员工8月份部分工资和9月份全额工资。2: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3:面试的时候说转正购买社保,转正后并未购买社保
经联系,您表示单位拖欠您的工资及未签订劳动合同。区人社局告知您,按照《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第十四条“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之规定,您本人或授权委托人可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地址:长柏路248号,联系电话:028-84857694)提交书面投诉及佐证材料,或通过“成都劳动监察”微信公众号“投诉举报”模块在线提交书面投诉及佐证材料。
关于您反映社保问题。现因您劳动用工关系不清楚,建议您到劳动争议仲裁庭咨询确认劳动关系后,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与单位或者劳务派遣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工资发放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明材料,到 龙泉驿区社保局权益维护受理科办公室投诉,我局将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