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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龙市监询字〔2022〕77号)
掌握龙泉核心思想 懂你更懂龙泉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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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7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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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龙泉
驿区十陵街道江华路91号1栋成人用品无人售卖店实际经营者:
为调查了解你店涉嫌对经营的“压片糖果”产品进行违法宣传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请你于2022年3月14日9时30分到龙泉驿区鸥鹏大道238号211办公室接受询问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单位)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
请携带以下材料:
1.你店的《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你店所经营的“海参多宝压片糖果”“海参原力片压片糖果”两种产品的购销记录、供货商及生产商的相关资质、产品《检验报告》;
3.租
房
合同。
如你(单位)委托其他人员接受询问调查的,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办案人员:鲁川、陶文辉;联系电话:028-84856577
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7日
滚动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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