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注意啦
我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今天开始
赶紧来看看吧
为依法实施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提升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评估工作的要求和《成都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规定,拟开展成都市 龙泉驿区2019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
01
评估对象
1、在龙泉驿区民政局注册登记满一个年度,且上一年度年检合格,未参加过评估的社会组织;
2、评估结果满3年的社会组织,可申请重新评估。
需要注意的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予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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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参加2018年度检查;
2、2018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2017年、2018年连续2年基本合格;
3、2018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
4、正在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
5、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02
评估基本内容
主要对社会团体(分为行业性、联合性、学术性、专业性四类)和社会服务机构的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特色亮点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03
评估步骤
社会组织申报
2019年10月21日至10月31日,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下载《2019年龙泉驿区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填写完毕后将《评估申请表》和登记证书盖章复印件扫描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279138467@qq.com。
资格审定
2019年11月8日前,确定参评社会组织,并组织评估培训。
社会组织自评
2019年11月9日至11月30日,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对照评估细则进行自评,准备参评资料并装订成册(正、副本各一份),报送至第三方评估机构。
完成初评
2019年11月30日至12月上旬,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评估专家对符合参评条件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评估,提出初评意见。
确定评估结果
2019年12月中旬,组织龙泉驿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拟评估等级,进行公示、公告,受理复核申请和举报。
颁证授牌
评估结果公告后,适时对取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并对获得3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授予牌匾。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根据规定,
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后
未再申请评估的社会组织,
视为无评估等级,
请社会组织及时做好申评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龙泉驿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科
曾诗尧84894110
第三方评估机构
潘老师17323153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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