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经审判,被告人最终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30万元!”当法槌落下发出铿锵的声音,一起故意伤害罪正式宣判。
这是10月28日当天由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中学举行的一场模拟法庭活动。通过组织学生模拟一起青少年因同学纠纷而引起的故意伤害罪审判,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此次模拟案件属于刑事审判案件。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中学15名初二5班的学生分别饰演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证人、法警等角色,认真模拟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评议、宣判、法庭教育的整个审理程序。
现场,“审判长”镇定自若地主持庭审,“公诉人”与“辩护人”精彩辩论,“被告人”真诚忏悔,台下的同学们如同身临真实庭审现场。经过四十分钟的“法庭审判”,被告人最终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30万元。
记者了解到,这样的模拟法庭活动,成都经开区实验中学已经连续举行了六届。对于其效果,该校负责人表示,通过模拟学生身边的案例,用严谨平实的语言以及生动的场景展示出国家 司法机关庭审的庄严与公正,启发了同学们对预防犯罪问题的思考,使同学们对《刑法》《刑诉法》等法律以及“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等法治理念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促使全体同学以模拟法庭活动为契机,主动学法、遵法、守法、用法,自觉提高法治素养,做守法的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