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车辆沿途遗撒物料
不仅影响城市市容环境
还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可总有一些运输车辆抱着侥幸心理
不采取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
试图在雨幕下“飞驰而过”
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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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在11月4日9时45分,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至合志西路与文柏大道交汇处时,发现路面有大量泥土。
发现问题后,执法人员立即对周边道路和施工工地进行了调查。经调查得知,当事人舒某驾驶货车,运输土方时未采取密闭措施,导致了物料遗撒。
执法依据
据执法人员介绍,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处罚决定
区综合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处2000元罚款。
据统计,11月以来,龙泉驿区综合执法局共出动人员660余人次、出动车辆248车次,检查建筑垃圾车辆2090余辆次,共查处违规运输车辆32起,共计罚款91750元。进入冬季后,区综合执法局进一步加大了环境污染整治力度,采取“路面查,工地查”的工作方式,增加巡查频次,严巡严查渣土车的日常运行,有效杜绝渣土车辆损害城市环境,危害城市安全的行为,防止车辆带泥上路,污染路面,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了坚强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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