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机构:成都市龙泉驿区行政审批局
二、办公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政务中心3楼A区9-11号窗口
三、联系方式:84845083 88450907
四、所需材料: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总公司法人签署,总公司盖章)。
2、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件(在申请书上粘贴即可);
5、住所使用证明。
由房屋所有人出具的无偿使用说明或房屋所有人与总公司签订的租房合同、总公司出具的无偿使用说明、产权证
无产权证的按以下任意情形提供材料:
情形一:A土地证B.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C预售房许可证(产权方出租不需要)D房屋买卖合同(产权方出租不需要)
情形二:区住建局不动产中心查询的房屋信息摘要
注意:产权地址与当前门牌号不一致的需派出所开具的门牌号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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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无偿使用说明范本
住所(经营场所)证明参考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