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机构:成都市龙泉驿区行政审批局 二、办公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政务中心3楼A区9-11号窗口 三、联系方式:84845083 88450907 四、所需材料: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总公司法人签署,总公司盖章)。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1)变更名称的,提交总公司《准予变更(备案)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一份,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司公章。 (2)变更住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一份。 由房屋所有人出具的无偿使用说明或房屋所有人与总公司签订的租房合同、总公司出具的无偿使用说明、产权证 无产权证的按以下任意情形提供材料: 情形一:A土地证B.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C预售房许可证(产权方出租不需要)D房屋买卖合同(产权方出租不需要) 情形二:区住建局不动产中心查询的房屋信息摘要 注意:产权地址与当前门牌号不一致的需派出所开具的门牌号证明 (3)分公司负责人变更提交新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在申请书粘贴即可); 4、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不涉及执照信息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交原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及税务登记证正、副本。营业执照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报样一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截图一份;并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换发申请书); 5、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复制本网址可发送至电脑打开: http://www.longquanyi.gov.cn/lqyqzfmhwz_gb/c123929/2020-06/02/content_1ee403805c9e40648ac0064af39a676b.shtml 1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2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 无偿使用说明范本 住所(经营场所)证明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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