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区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结合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实际,团区委拟成立 龙泉驿区青年志愿者协会,协会志愿服务工作主要包含:社区志愿服务(包括关爱帮扶、法律援助、文明引导、环境保护、文化宣传等)以及大型赛会服务、应急救援服务等类型。现就征集协会理事候选人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募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募人员
本次公开招募协会理事会成员7名
包括副会长4名、秘书长1名及副秘书长2名。
三、岗位职责
协会理事长职责
协会理事长为法定代表人,负责本会的全面工作;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协会副理事长职责
协助理事长工作;
受理事长委托代理行使理事长职责。
协会秘书长职责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协调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
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协会副秘书长职责
协助秘书长工作;
受秘书长委托代理行使秘书长职责。
四、招募要求
自愿加入龙泉驿区青年志愿者协会,遵守国家法律和协会章程,热心协会工作的公民;
年龄在14周岁(含)至45周岁(含)之间;
积极进取,具有较高思想觉悟和较强社会责任感、公益心,能为青年志愿者事业做出较大贡献;
候选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
1.曾获区级及以上表彰的志愿者(表彰类型不限);
2.成立1年以上,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民间公益组织主要负责人;
3.曾向青年志愿服务事业捐款、捐物,贡献较大的企业负责人或长期关注和支持志愿服务事业、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企业人士;
4.热心志愿者事业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5.热心志愿服务事业的媒体人士;
6.热心志愿服务事业的社会人士;
7.各镇(街)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或理事长)和秘书长;未成立青年志愿者协会的镇(街)团委分管青年志愿者工作的副书记和部门负责人;
8.热心志愿服务事业的高校团委工作人员和学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在本协会任职: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4.在民间组织担任主要负责人期间该组织被撤销登记的,自该组织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5.任非法民间组织负责人或参与非法民间组织,其骨干人员,自该组织被取缔之日起未逾5年的;
6.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7.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募流程
报名时间:即日起-2020年6月21日
报名方式:
下载附件报名表填写后
发送到:tqwxxk@126.com
审核程序:团区委与协会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通过人员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
公示与聘用:确定拟聘人员将团区委官方媒体进行公示。
联系人:周老师
咨询电话:028-84876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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