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回迁公告
在区委、区政府、上级法院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审判执行业务用 房改建工程已完成,为能够提供更加优质的 司法服务,我院将由当前过渡办公区(经开区车城西一路129号)回迁至院机关原址(龙泉驿区龙都南路390号)办公。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回迁安排
回迁时间:2020年8月7日(星期五)至8月10日(星期一)
回迁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390号
二、相关业务办理
立案诉服:回迁后首周(8月10日至8月14日)可同时在原过渡办公区(经开区车城西一路129号)或院机关(龙泉驿区龙都南路390号)办理相关业务。
档案查询:自8月10日(星期一)起,档案查询相关业务在院机关(龙泉驿区龙都南路390号)办理。
庭审活动:原定的庭审等诉讼活动,请以各审判庭通知为准。若无另行通知,原则上时间、地点均不变。
执行工作:院执行局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暂保持不变,办公地址为:经开区车城西一路129号8号楼二楼,联系电话:028-84875360。
其他事宜:本院相关部门干警办公电话及上下班作息时间均不变。回迁期间,因部分办公电话迁移,可能无法接通。
以上公告事项,望广大市民及办事群众周知。因搬迁工作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理解。
特此公告。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