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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


掌握龙泉核心思想 懂你更懂龙泉驿|2019-7-11 13:22|来源:龙泉驿区政府


  为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成都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等相关规定,在我区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以下简称:禁用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用区划定范围:成都市龙泉驿区全部行政区域。

  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类型:本通告所指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为国一及以下标准(2009年10月1日前生产)装用柴油机的工程机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械类型: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打桩机、铲车、旋挖机等。

  三、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成都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四、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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