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岁的周某随父母租住在李某的 房屋十余年,因怀疑李某破坏其父母感情,造成家庭不和睦,为此一直耿耿于怀。2015年,李某请托周某为女儿找份正式工作时,他谎称自己可以帮忙办理,并产生了骗其钱财以泄私愤的想法。
2015年5月至2018年11月,周某以缴纳报名费、填表费,请客 吃饭、送红包等为由,骗取李某10.12万元。然而,3年来,李某女儿的工作一直没有着落,遂怀疑被骗,便向 公安机关报案。
今年4月9日,经侦查人员通知,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其因涉嫌诈骗罪,被苍溪县公安局刑事拘留;5月13日,经苍溪县人民 检察院批准,由苍溪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近日,苍溪县人民 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在庭审中,周某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请求法院轻判。
法院查明,周某父母年老多病,生活难以自理;作为二老的独生女,其承担着对老人基本生活的特殊照顾。庭审前,其父亲已主动退赔诈骗资金10.12万元,取得李某谅解后出具了谅解书,并积极缴纳罚金。法院据此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何小艳全媒体记者文煜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