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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电脑落出租车上,司机要收800元“送还费”……


掌握龙泉核心思想 懂你更懂龙泉驿|2021-1-15 16:30|来源:贺州普法


  新年伊始,刘先生就遭遇一件糟心事。他称,近期在打车软件上叫了一辆出租车,从成都市龙泉驿区一路抵达高新区。在下车时,不慎将装有笔记本电脑的背包遗落在车上。之后,他多次联系打车平台和出租车司机希望尽快归还遗落物品,却被司机要价800元的“送还费”。

  1月8日,刘先生的女友唐女士称,他们愿意给司机一定的感谢费,但司机收800元有些离谱,随后他们将该情况投诉到相关平台和管理部门。当天下午,该出租车公司工作人员称,公司和成都市交通运输局都介入进行了协调处理,目前双方达成了和解,驾驶员退还一半的费用给乘客,乘客已经收到了退还的400元。


  出租车司机捡到东西,索要感谢费是否合理?对此,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王亮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九条,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

  他说,出租车作为营运车辆,有义务将乘客和乘客物品安全送到目的地,乘客遗失物品在车上,司机发现后有义务归还。除了要求乘客支付送还途中合理产生的车费、保管费外,不得高额要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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