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留言反映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问题,我区已责成区教育局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区教育局查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您孩子的户籍所在地在山泉镇,就应该在山泉就近入学。如您希望孩子在同安街道就读,您可将孩子的户口迁至同安街道。如您属于山泉镇的拆迁安置人员,还可按照拆迁安置人员子女入学的相关政策办理。2021年 龙泉驿区对于户籍未迁移的拆迁户子女读小学是这样办理的:迁安置户子女户籍已迁移的,按其户籍地划片就近入学。拆迁安置户子女户籍未迁移的,若已安置,可自愿选择按户籍地或安置地(含货币安置地)划片就近入学;若未安置,可自愿选择按户籍地划片就近入学或按临时居住地(含自购 房)统筹安排入学。学生 家长做出选择后不得变更。原则上在小学段或初中段只能选择一次。您可于2021年5月20日之前在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乡)办理相关手续。
下一步,区教育局将继续严格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各学段招生入学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