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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龙泉驿区区级文产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掌握龙泉核心思想 懂你更懂龙泉驿|2021-3-4 09:47|来源:成都市龙泉驿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企鹅号


  关于2021年龙泉驿区

  区级文产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

  有关镇党委,有关部委,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党组(党委),各功能区党工委,各文创园区、文产企业:

  为推动世界文创名城和文创强区建设,支持高质量开展重大文创项目和活动,激励文创企业(单位)加快发展,加快构建现代文创产业体系,现将《2021年度成都市龙泉驿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印发你们,请按要求组织申报和实施。

  成都市龙泉驿区文化产业发展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度成都市龙泉驿区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推动世界文创名城和文创强区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高质量发展文创产业,加快构建现代文创产业体系,根据《成都经开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成经开财发[202112号]精神,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支持对象

  (一)申报区级文产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1.在我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作出贡献并纳入我区文创统计的企事业单位;

  2.从事和促进文创产业发展的区级有关单位和在我区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

  3.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的其他资助对象。

  (二)申报企业存在以下任一情况不得申报

  1.申报项目存在重大法律纠纷的;

  2.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未满2年的;

  3.涉嫌违法违规问题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4.已补贴项目出现财务管理混乱、绩效评价不合格的;

  5.未按规定报告以前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

  6.申报项目自2021年1月1日起获得过其他区级专项资金支持的。

  二、支持方向

  围绕产业生态圈建设,支持我区文创产业高质量发展,符合《成都经开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成经开财发[202112号]第十一条规定)。

  三、支持重点领域

  1.文化科技。重点支持文创产业转型升级。紧抓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加快发展新型文创业态、文创消费模式;支持为文创产业发展提供信息服务、产业化服务、众创服务等产业跨界融合平台、产业数据监测平台、数字文化内容资源平台等文化科技平台项目;支持体现交互式、虚拟化、数字化、网络化特征的产品技术应用及可穿戴设备、智能硬件、沉浸式体验、应用软件及辅助工具等文化科技研发项目(不含动漫游戏)。

  2.动漫游戏。重点支持原创动漫作品、动漫舞台剧、数字动画技术运用、网络动漫创作展示平台的研发与推广;支持健康向上的网络游戏、电子游戏、移动游戏、电子竞技、游戏直播、虚拟现实游戏等新业态发展;鼓励和引导上网服务场所与电子竞技、游戏游艺、网络教育、电子商务等领域的跨界融合;支持动漫游戏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人才培育平台建设、对外交流合作平台建设。

  3.媒体融合。支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深度创新融合;支持具有国际国内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媒体品牌建设;支持利用5G、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成果在新闻传播领域的研究和应用;支持资源共享、信息集中处理、传播途径多样化的媒体平台建设。

  4.音乐影视。支持符合《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音乐产业发展的意见》(成府发[201620]号),具有国际影响力、行业号召力、市场竞争力的品牌音乐企业、音乐人、乐团、舞台剧、音乐节、原创音乐榜等;支持数字音乐研发生产平台网络传播、在线视听等流媒体音乐服务平台;支持城市演艺展演空间、基地建设、音乐人才培育;支持原创优秀剧目、影视剧本创作;支持影视产业园区、影视拍摄基地、影视人才培养等影视公共服务平台运营;支持优秀影视作品出海;支持引进和自主开发影视拍摄及制作技术;支持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重大影视活动。

  5.创意设计。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创新能力的优秀工业产品、工艺产品、时尚服饰、时尚用品设计、制造及加工;支持具有国际或全国重大影响力的文创品牌奖项、时尚潮流活动在龙泉驿区举办;支持国内外知名创意设计企业引进,创意设计业公共服务平台搭建和创意设计培训。

  6.文博节展。支持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文创产业博览会、文创产业展示和交流交易活动、对外文化贸易重大会展;支持举办促进消费、繁荣市场的文创节庆与文创集市类活动。

  7.文创空间。支持国家级及省市区文创园区、产业基地建设;支持有利于丰富世界文化名城内涵、提升文创强区国际国内影响力的文创街区、文创小镇、楼宇等文创空间建设。

  8.经区文产领导小组确定支持的其他项目。

  四、申报类别

  申报项目为补助类项目。

  (一)支持范围

  补助类项目,选定指南列明的八大支持重点领域进行申报,按照竞争立项方式开展评审,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到位投资额的50%。

  (二)申报材料

  1.成都市龙泉驿区2021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类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1)

  2.项目策划书

  3.事前绩效自评报告

  4.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完整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含二维码、单位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7.项目支出明细表及佐证凭证复印件

  8.项目所在地地产产权证、用地许可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9.项目批准立项文件复印件(已获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审批同意,列入省、市、区重点项目的提供)

  10.其他证明资料

  五、申报程序

  (一)归口单位职责

  1.区委宣传部归口负责区委决定的重大项目的安排和管理,负责区融媒体中心、区文联、街镇的项目申报、审核和管理。

  2.区文体旅局归口负责区政府决定的重大项目的安排和管理,负责文化文物单位、直属文化企业、区级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区级社会组织项目申报、初审和管理。

  (二)申报路径

  本次项目申报需经过线下提交步骤进行。

  申报内容确认无误后,将申报资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内容须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会同带章扫描PDF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归口单位。

  (三)归口单位初审要求

  各归口单位要严格履行初审责任,指导申报企业(单位)据实填报信息,按照不同申报类别要求完整提供相关数据,科学合理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必要时开展第三方审核。

  初审后,归口单位将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项目资料(纸质版本和全部申报材料扫描形成PDF电子版)提交到区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征集项目,应是符合本指南规定支持重点领域的产业项目,不包括非产业性质的公益性演出展览、公共文化活动和基础建设项目。

  (二)申请补助类项目,要科学、客观、务实、量化测算和编制项目绩效目标,资金申报金额要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截止申报时项目应已实际启动或已经完成。实际到位投资额不实、绩效目标模糊、效益夸大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各归口管理单位、区级国有企业务必严格按照《成都经开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成经开财[202112号]要求,对支持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和终期管理,按期报送中期执行报告、开展现场评估并提交终期报告。

  七、申报时限

  (一)申报单位线下报送归口单位时间:2021年3月30日。(区委宣传部联系人:王娜15908120891;区文体旅局联系人周一13708067836)

  (二)归口单位报送区文产办时间:2021年4月1日—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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