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事 政务 问政 大运会 国内 评论 汽车 房产 教育 美食 文旅 财经 三农 医美 视频 史话
龙泉驿生活圈LOGO >>新闻中心 问政 正文

想要在龙泉驿办学,该怎么办


掌握龙泉核心思想 懂你更懂龙泉驿|2021-3-15 15:13|来源:问政四川


  经调查,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民办教育健康规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成府发【2019】18号)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在符合区域规划和安全环保要求的前提下,经属地政府批准并报教育或人社部门备案后,可利用非住宅空闲屋用于民办教育的宗地和建筑,其土地权证上的用途和使用权人不作变更,不收取土地用途价差。

  因此,宗地和建筑可利用非住宅空闲房屋用于民办教育的前提是:符合区域规划和安全环保要求,同时经属地政府批准并报教育或人社部门备案。

  故须取得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区域规划的证明材料;2、符合安全环保的证明材料;3、区人民政府批准的证明材料;4、区教育局备案的证明材料。在取得以上证明材料后,连同我区民办学校设立办事指南规定的其他材料,一并提交至龙泉驿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B区综合窗口办理。

滚动播报
 
编辑推荐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范围 | 免责声明
监督/举报/投诉邮箱:461593798@qq.com 受理范围:本网可能存在的违法和不良信息、冒充龙泉驿在线开展违规新闻采访及经营等
欢迎龙泉驿各单位、广大网友投稿给我们,我们将尽快处理您的来稿,写作交流,请 点此加入QQ群
备案号:蜀ICP备18021404号-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