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 龙泉驿区区委书记您好,我是成都市D类人才,按规定申请了锦澜悦山人才公寓,也获得了申请资格。锦澜悦山楼盘在网上公布的是一万二千多一平米,结果选 房时告知我要一万伍千多,当时我选择先租后售的方式与开发商签订了合同,后来开发商销售人员又告之我合同要重新签,我又去重签了,他们又说要公司盖章,隔几天邮寄给我,等了一个多月问他们,又说要房建局重新审核,再后来干脆说待交房时再签合同。到现在也不给我合同。我想请有关部门查一下这是怎么回事,不按公布的价格随意涨价,随意撕毁合同的行为是否合理,人才公寓优惠政策谁来保护,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民生诉求会办中心回复时间:2021-03-1616:37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价格问题,成都开元锦澜置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2020年11月24日在成都市人才安居网上发布的租售公告、选房公告上公示了锦澜悦山人才公寓(9#楼~16#楼)建筑面积销售清水均价为12001元/㎡,新中式风格A1户型,成品房装修价格为2780元/㎡;现代轻奢风格E2户型、F2户型和现代风格E1户型、F1户型,成品房装修价格为2530元/㎡。您于2020年11月28日以先租后售形式签订锦澜悦山10栋6楼602号房的认购协议,该套房屋清水价为12478元/平方米,装修风格为现代轻奢风格,装修标准为2530元/平方米,购房价格为清水价加装修价,因此该套住房单价为15008元/平方米,合同按照预售批准价执行,不存在涨价的情况。
2、关于合同问题,您登记的购房人为3人,其中唐某琪、刘某燕是为该套住房购房共同申请人,认购协议上只有您签字,因共同购房人唐某琪未满18岁,签字需监护人进行代签。开发公司已通知您,安排唐某琪、刘某燕到售楼部补签合同,补签完成后可进行租赁意向协议盖章,签订协议过程中未出现撕毁合同情况。
以上情况区住建局已于2021年3月12日14:35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