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龙泉核心思想 懂你更懂龙泉驿|2021-5-17 19:54|来源:成都市龙泉驿区行政审批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现注销下列取水许可证并予公布。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如有取水,视为无证取水。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的,将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序号
取水单位
取水地点
取水类型
取水许可证号
注销原因
1
成都市龙泉驿区国营电力提灌站
龙泉驿区书房村4组
地下水
取水(川成龙)字〔2018〕第00012号
拆迁
特此公告。
成都市龙泉驿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