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深化以案为鉴、以案明纪,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3月13日, 龙泉驿 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成都市龙泉驿区粮油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某涉嫌犯受贿罪一案。川西女子监狱、中储粮成都储藏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的70余名同志全程旁听庭审。
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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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
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次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经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在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主观恶性及归案后的悔罪表现后,龙泉驿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杨某犯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对违法所得9.8万元予以追缴,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已全部扣押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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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
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这是一堂震撼心灵的警示教育课,要以此为警示,对照检视自身行为,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遵守党纪国法,廉洁从政,秉公办事,以谨慎之心对待权力,以淡泊之心对待名利,以警惕之心对待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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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点评
庭审现场变“警示教育课堂”,反面案例就是“最好的教科书”。下一步,龙泉驿法院将继续用好身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旁听庭审活动,敲响廉洁警钟,增强党 员 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氛围、推动全面从严治 党 贡献 司法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