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西河街道工作人员对西河街道跃进社区一电动自行车存放仓库进行突击检查。
该仓库存放“新日牌”5个型号电动自行车401辆,现场发现上述电动自行车外观与合格证上不一致,赓即依规对上述电动自行车实施封存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委托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该批电动自行车进行执法抽检。
近日,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案涉新日牌电动自行车的《检验检测报告》,报告显示,送检5个型号其中4个型号的电动自行车脚踏骑行能力、尺寸限值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标准要求。该案涉案电动自行车297台,货值金额44.55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近年来,西河街道持续围绕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等环节开展全面检查,严厉打击未经认证或拼装、改装关键性组件的电动自行车,以及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蓄电池、充电器等;多形式宣传使用非标准电动自行车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
在这里,西河街道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者要坚决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杜绝侥幸心理,严禁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另外,也呼吁居民群众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从我做起,切勿购买、使用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下一步,西河街道将紧盯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合法合规经营的宣贯培训,对照《关于开展机(电)动三(四)轮车乱象整治的通告》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等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