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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驿区202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掌握龙泉核心思想 懂你更懂龙泉驿|2024-8-27 10:27|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要求,根据市食安委相关文件精神,在充分征求区级相关部门和街镇意见的基础上,报请区领导同意,现将《成都市龙泉驿区202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成都市龙泉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4年8月1日

  成都市龙泉驿区202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今年食品安全工作的整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决策部署,以“四个最严”为总纲领,持续落实各方责任,强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不断提升超大城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着力增进民生福祉,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一)整治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深入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聚焦重点品种,持续严打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扎实推进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启动开展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深入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积极推广常规农药快检技术(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整治食品掺假造假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畜禽养殖、屠宰环节注药注水、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打击“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整治“两超一非”问题。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专项治理力度(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对食用农产品“三前”环节防腐保鲜类物质使用情况进行摸排,严格规范使用(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治理和食品生产经营无照无证综合治理。严格落实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准入、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持续提升“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学校食堂达到95%,医疗机构食堂、用餐或供餐人数较多的养老机构食堂达到60%;严格许可准入,严格进货查验、环境卫生、人员管理、食品留样等各环节监管,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推进学生家长民主监督;组织开展开学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全覆盖风险隐患排查,全面落实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推动校外供餐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全覆盖(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无照无证综合治理,对无照无证食品生产经营问题进行分类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大力压减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区食安办牵头,各责任单位,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水平。持续开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对专业加工服务者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督促承办者和举办者落实食品安全要求(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入开展农村地区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确保每个镇至少有规范化食品经营示范店1家(区市场监管局,洛带镇、洪安镇、山泉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压紧压实各方责任

  (六)着力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依法配齐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结合企业实际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根据自身情况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精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组织好三类人(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业务培训与监督抽考,确保年度监督抽考覆盖率达100%;在生产环节开展“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按照“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制定完善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商务局、区经信局、区民政局、区民宗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农产品生产主体依法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督促屠宰企业严格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区农业农村局)。持续完善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者行为(区发改局)。严格落实在建工程项目工地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抓好在建工程项目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经信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全面落实部门和属地管理责任。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部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健全工作协调联动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按分工负责)。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主要负责人亲自抓;不断健全完善分层分级、精准防控工作机制,规范工作运行流程;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常态化培训体系;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各项工作质效科学、系统纳入党政同责考核体系(区食安办,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关键环节管控

  (八)强化产地环境治理。深入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及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狠抓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区生态环境局)。落实耕地分类管理制度,优化完善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在安全利用类耕地落实替代种植、农艺调控等措施,在严格管控类耕地鼓励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风险管控措施;推动农产品有机认证(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推进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行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对农药氯化苦、磷化铝采取限制使用措施,严格落实农药销售台账记录农药施用范围要求;深化落实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水产品养殖环节违法违规使用投入品专项整治,落实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检察院、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严把粮食质量安全关。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建设,不断提升粮油检测能力;强化政策性粮油收储、轮换质量检测和年度产新粮食质量检测,健全超标粮食收购处置长效机制,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重点领域监管

  (十一)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推动实施“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工作(区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局)。以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为重点,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深化网络餐饮监管,鼓励采用“食安封签”和网上“阳光厨房”,推进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合规率达98%以上;加强食品自动售卖、移动餐车等餐饮新业态监管工作研究,出台相关监管工作指引;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区市场监管局)。推进2024年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区卫健局)。持续推进旅游景区餐饮质量提升试点工作,打造放心舒心的旅游餐饮环境(区文体广旅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强化餐厨垃圾管理,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加强对校园周边流动摊贩的整治(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严把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关。聚焦白酒、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桶装饮用水、蔬菜制品和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综合运用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随机检查、异地检查加强监管,提高问题发现率;开展“食品生产监督检查水平提升年”活动,加强对监督检查工作效果评估;持续推进乳制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规范食品生产委托加工和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行为;推动规上食品生产企业积极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区市场监管局)。严格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区农业农村局)。

  (十三)严把食品经营质量安全关。加强食品销售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推动食品销售主体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开展生产销售环节一次性塑料餐饮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开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环节专项治理和网络经营特殊食品排查治理,持续推进保健食品“沙盒监管”,督促特殊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继续推进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开展大型食品销售企业和集中用餐单位食材供应商食品安全管理合法合规体系检查(区市场监管局)。推进食盐专营管理,做好食盐的行业管理、指导和协调工作(区经信局)。强化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健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问题通报协查机制(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高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水平

  (十四)加强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深化食品安全目标绩效考评;持续搭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探索食安办实体化运行机制,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统筹凝聚工作合力;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的协调应对;加强对重大事项、重点任务的跟踪督办,完善“三书一函”制度,发挥提醒敦促、责令整改、约谈等制度机制作用(区食安办)。持续推进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与跟踪评价工作,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培训与指导解答(区卫健局)。巩固国家农安县创建成果,深入开展“亮牌”行动(区农业农村局)。

  (十五)推进智慧监管。配合加强食品经营许可、备案数据归集和规范化工作,推广备案电子证书(区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按要求使用市场监管融合信息系统,积极推进市场智慧监管系统,配合构建全链条、全覆盖、全方位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体系;配合建设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强化信息资源整合与分析研判,突出监管业务应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数据质量提升行动(区市场监管局)。推进重点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提升食用农产品市场数字化管理水平(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强化基础保障。持续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推动基层监管人员转变作风,切实做到监管为民;保障食品安全工作必要投入,加快建设专职检查员队伍,不断提高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围绕食品安全领域开展技术创新研发和成果转化示范,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科技支撑(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十七)提升风险评估与抽检监测能力水平。持续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力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部门通报会商和信息交流(区卫健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量达到3.3批次1千人,推动“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区市场监管局)。持续推进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直报,推动成渝两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国民营养计划工作一体化(区卫健局)。针对森林蔬菜、浆果等重点产品开展风险评估(区农业农村局)。聚焦粮油、水果等消费量大的农产品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对特色小宗和名贵品种农产品开展风险隐患摸排评估;持续推进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回头看”;稳定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深入实施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区农业农村局)。健全完善“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风险管控机制,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会商协作制度,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数测评任务;加强监检联动,聚焦抽检发现问题的重点企业、产品、项目,加大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适时开展核查处置“回头看”;加强对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管理,坚决查处、遏制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行为(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建立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目录制度,推动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持续推进肉牛肉羊增量提质和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区农业农村局)。加强要素保障和政策支持,推动美食产业建圈强链,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推动食品工业的预制化发展(区经信局)。持续推进“百企千坊”帮扶行动和食品小作坊“退城入园”“坊转企”,引导统一提供检测等技术服务,推动建成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打造“阳光小作坊”(区市场监管局)。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机制,鼓励、支持食品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保持严厉打击态势

  (十九)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指导推动政法单位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依法严惩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宣传镇痛、安眠等功能食品添加麻醉剂、精神药品违法行为。强化“资格罚”的适用,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实施行业禁入(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昆仑2024”专项行动,依法严打食品非法添加药品、新型衍生物,食用农产品非法使用禁限用农兽药及其他禁用物质等犯罪,组织集中打击网络食品安全犯罪活动(区公安分局)。扎实推进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严厉打击走私农食产品(含冻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防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食品安全领域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评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警示案例,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不断完善;高质量开展公益诉讼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与“检护民生”专项工作(区检察院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深化信用监管。建立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科学评定企业风险等级,实行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将抽检不合格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大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力度,依法将相关经营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食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培训,指导评价机构开展诚信评价工作(区经信局)。

  七、筑牢食品安全共治格局

  (二十一)积极引导社会参与。按照国家、省级层面统一部署,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配合编制《成都市食品安全状况(2023年)白皮书》(区食安办牵头,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畅通食品安全问题投诉举报渠道,推动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吹哨人”制度,深化企业、实验室“开放日”活动(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及时报道食品安全工作成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增强消费信心;积极倡导文明节约风尚,引导广大群众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推进食品安全志愿服务发展,加强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建设(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体广旅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各群团组织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加强舆情监测与处置。建立完善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原则及时做好舆情回应引导和处置;协调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食品安全问题,有序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区食安办、区委宣传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部门协作,督促属地网络平台规范自媒体用户信息发布管理,有效治理食品安全网络谣言(区委宣传部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区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督促推动责任落实

  (二十三)加强跟踪督促。定期向区食安委报告本部门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将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作为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的重要内容。(区食安办牵头,区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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