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在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在我市从事服务基层项目期间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在蓉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学生)(以下简称大学生)。
二、补贴类型:
(一)大学生创业实体补贴。大学生在我市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以及以其他方式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创办的创业实体(包括符合条件的“网店”和 农业职业经理人),可以申领创业实体补贴。
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为1万元。每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并享受一次(含合伙人)。
申报材料:创业补贴申报表、创业实体概述、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高校毕业证书(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就业创业证》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证明、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证书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等。农业职业经理人,还应提供“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和区(市)县农业主管部门确认其正常持续经营的相关材料.
开办“网店”的申请者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开“网店”应依托国家商务部和 四川省商务厅公布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设立的电子商务平台;
(2)所开“网店”应进行商品实物交易或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服务,正常持续经营半年以上(在校大学生应持续经营至毕业年度),且申请补贴前半年内商品实物成功交易在1000笔以上;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服务的,申请补贴前半年内销售额度在2万元以上,且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3)开办“网店”的申请者,还应提供“网店”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网店”系本人开办的证明,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物流发货汇总表(主要包括快递公司名称及对应运单号)等证明材料。
(二)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对大学生在我市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以及以其他方式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创办的创业实体(包括符合条件的“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吸纳城乡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其领取营业执照3年内,可以给予一次性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补贴标准: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每招用1人奖励2000元;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奖励3000元;最高总额不超过10万元。
申报资料:创业吸纳就业奖励申报表、领办创业实体大学生身份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创业实体及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吸纳就业劳动者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凭证等。
详情咨询:
电话:8484106184866235网址:www.lqyrsj.gov.cn
业务办理地址:成都市 龙泉驿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援助科301(龙泉驿长柏路2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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