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因追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退还多缴税款工作, 龙泉驿区税务局减税办督查督办组采取实地督查的方式,对各税源管理部门落实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退还多缴税款工作进行了督查。
一是对照自检。5月,总局、省局先后分别发布《关于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退还问题的问答口径》《税务机关退还纳税人多缴税款留存资料的说明》,明确对特定原因未能退税纳税人,税务机关应如何处理的问题。对照要求,减税办第一时间组织各税源管理部门认真学习、准确掌握政策,要求各单位全面自查,查漏补缺,逐项抓好落实,准备印证材料。
二是实地督查。督查督办组成员分两个工作组,分别实地检查驿都中路办公区及3个外围属地所,查看《特定原因应享未享清册》中15户小微企业,各部门是否达到尽责标准。对确实无法联系或联系不上的纳税人,或放弃退抵税、不配合核实应退税额等情况的纳税人,提醒各单位保存相关材料(包括电话录音、短信、微信截图等),并报本部门负责人审批留存备查。
三是督促整改。经核查,各部门均保存了电话录音、短信截屏、纳税人书面放弃申明等备查资料,达到尽责标准。对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后留存备查环节做得不够规范的部门,督查督办组已督促其及时整改、妥善保管证据资料,并持续跟踪问效整改情况,确保小微企业退库工作扎实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