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十陵街道市政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的顺利实施,维护施工路段及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九十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告如下:
一、2019年11月19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止,十陵街办灵龙路、灵龙西路、石灵上街、石灵中街、石灵下街等五条道路分阶段封闭施工,交通组织将作如下调整:
(一)2019年11月19日至2020年6月30日,灵龙西路(三环路至蜀王大道北段段)和灵龙路(和平路至江华路段)封闭施工,禁止机动车通行。
(二)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0日,石灵上街、石灵中街、石灵下街封闭施工,禁止机动车通行。
(三)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灵龙路(蜀王大道北段至和平路段)封闭施工,禁止机动车通行。
二、上述管理措施实施后,原经上述路段通行的机动车可由以下道路绕行:
(一)原经灵龙西路(三环路至蜀王大道北段段)和灵龙路(和平路至江华路段)的机动车可由和平路、 农平路三环路等周边道路绕行。
(二)原经石灵上街、石灵中街、石灵下街的机动车可由灵龙路、三环路、成洛大道等周边道路绕行。
(三)原经灵龙路(蜀王大道北段至和平路段)的机动车可由和平路、蜀王大道北段、三环路等周边道路绕行。
三、除以上交通管理措施外,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交通的实际情况,设置临时交通标志,适时采取临时交通组织管控措施,并提前向社会通告。
四、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并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
2019日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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