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成都市 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成都市龙泉驿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意见》龙府办发(2016)13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在区国资金融局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启动同安健康大厦公开出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范围
我公司委托成都德道 房地产营销顾问有限公司对我公司同安健康大厦进行公开出租,本次出租按成办发[2015]36号及龙府办发【2016】13号文件精神执行。本次出租范围为同安健康大厦。
二、报名资格、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请于2019年7月4日至7月8日上午9:30至12:00时(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30至16:30时,持下列资料到成都市龙泉驿区怡和新城F区12栋1层113-119号招商中心咨询、报名并购买招租文件(一份招租文件只针对一个招租标的物。招租文件一经出售,无论是否参与投标,或投标成功与否,其购买款项概不退还),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逾期不候。投标保证金收取标准: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一)本次招租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1、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2、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
(二)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验副本原件交加盖鲜章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复印件);3、介绍信原件(加盖鲜章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复印件);(三)招租人不提供邮递招租文件服务。
三、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10日10:00点
开标地点: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龙泉驿区分中心6楼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招租文件规定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文件,招租人不予受理。本次出租报名者需对标的物进行整体报名,标的物报名名额不限。
投标结束后,如中选人在7个工作日内不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义务,所交投标保证金概不退还;中选商户在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义务并缴纳相关费用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未中选者则在本次竞标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五、资格取消
(一)未报名者,不得参加现场投标;
(二)报名但未交纳投标保证金者,不得参加现场投标;
(三)报名并交纳投标保证金但未参加现场投标者,取消投标资格;
(四)参加现场投标且已中标者,在投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之内不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义务,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五)竞得国有资产项目后,私自转租转让标的物者,取消其竞得资格,同时取消该承租人在我公司以后所有出租项目的报名及投标资格。
六、竞租方式
本次出租按照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成办发[2015]36号)及《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成都市龙泉驿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意见》龙府办发[2016]13号文件精神,采取公开投标方式确定承租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租公告同时在《龙泉开发》、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龙泉驿区分中心网站及怡和新城F区招商中心现场发布。
八、重要提示
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有效期内禁止转租,禁止擅自改变经营业态。
九、特别风险提示
若遇不可抗力导致合约履行失败,我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十、联系方式
电话:028-65811696
附件见招商中心现场公示文件:
附件一、《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同安健康大厦项目公开招租文件》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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