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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龙泉驿这4类住房土地出让价款缴纳计算方式有新变化 下月起执行


掌握龙泉核心思想 懂你更懂龙泉驿|2020-5-18 13:36|来源:龙泉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05月18日,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告,对安置性住、政策性住房、划拨性质的商品房、自建房等类住房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新方式向社会公开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成都市龙泉驿区国土资源局和成都市龙泉驿区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分户国有土地使用权划补办出让及转让补办出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龙国土资发[2017]77号)的有关规定:国有划拨土地上的安置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划拨性质的商品房、自建房办理分户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补办出让及划拨土地转让补办出让手续,按区住建局(原区房管局)统计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X房屋产权登记面积X1%的标准,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从2020年6月1日(5月31日前窗口正式受理的业务件按原计算依据执行)执行区住建局统计更新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计算应缴土地出让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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