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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津与龙泉驿检察院“携手”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掌握龙泉核心思想 懂你更懂龙泉驿|2020-6-13 13:16|来源:重庆晨报


  6月12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重庆江津区获悉,江津区检察院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检察院签署《关于加强协作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将携手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线索移送、人才培养、研讨交流等多层次的协作机制,为双方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开展多层次、常态化检察协作奠定了坚实制度基础。

  “根据协议内容,确立了两项合作理念、四项基本原则、四项长效协作机制,着力打造“三个环境”的‘二四四三’模式”。江津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两项合作理念:一是聚焦加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检察协作;二是准确把握合作基本原则。四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准确定位原则;二是坚持依法合作原则;三是坚持与时俱进原则;四是坚持注重实效原则。四项长效协作机制:一是建立线索移送机制;二是建立协作工作机制;三是建立人才培养合作机制;四是建立多层次研讨交流机制。打造“三个环境”:一是营造安定有序的发展环境;二是携手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协同构建社会矛盾低风险环境。

  此前,江津区检察院与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检察院就建立跨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作机制达成共识,并迅速展开实质性合作,已移送办理袁湾村生活污水直排塘河公益诉讼案1件。

  此次则立足江津区、龙泉驿区的工业大区定位,加之两地在经济结构、人口规模、区位特点等方面有很多相似之处,双方互学互鉴、合作共赢基础良好、空间广泛。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刘波通讯员程雅琦沈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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