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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多地叫停共享电动自行车!龙泉驿严厉整治开始 暂存5000+辆于荒地


掌握龙泉核心思想 懂你更懂龙泉驿|2020-7-22 12:32|来源:龙泉开发


  继共享单车后,今年年初以来,共享电动自行车也开始出现在龙泉驿的街头巷尾。相比共享单车,共享电动自行车更方便省力快捷,成为市民出行的一种方式。然而,就在这几天,不少市民向本报打来热线称:在龙泉驿城区,大量共享电动自行车被城市执法人员收走,统一堆放在公园路一处“空地”上。市民对此表示十分不解。

  市民反映情况是否属实?这些共享电动自行车是被谁堆放在此,原因为何?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实地探访,了解此事的来龙去脉。


  实地探访——“荒地”系停车场近5000台共享电动自行车存放于此

  昨天,在龙泉街道公园路一段251号,记者找到了市民反映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停放处。从现场保安口中得知,这块所谓的“空地”实际上是区综合执法局停车场。随后记者也通过电话向区综合执法局确认属实。

  进入停车场,记者看到里面堆放了大量美团、哈啰、青桔、轻松骑等品牌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其中以美团共享电动助力车为主。记者还注意到,这些共享电动自行车大多是崭新的,并未损坏。

  几分钟后,一辆交通执法车辆进入停车场,后面跟有一辆装有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大货车。车停稳后,几名执法人员将共享电动自行车有序堆放在该停车场内。现场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该停车场已存放近5000辆共享电动自行车。这些车辆都是从城区各个地方收回的,暂时集中堆放于此。

  该执法人员还告诉记者,为防止共享电动自行车被人为损坏,他们还安排了工作人员全天候看管。

  随后,记者走访了以往共享电动自行车停放较多的几处区域,发现这些地方的共享电动自行车数量已经明显减少。在不少地方,记者还看到执法人员正将停放在路边的共享电动自行车统一装车收走。

  “收走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将运送到区综合执法局停车场暂存。”一名执法人员告诉记者。

  部门连线——多部门联动执法6月启动共享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

  收走街面共享电动自行车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记者咨询区级相关部门得知,今年6月,区交通运输局交通行政执法大队、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启动了共享电动自行车联合整治行动。

  区交通运输局交通行政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等关于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表示,要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统筹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和多人自行车。《实施意见》中还提到,四川各地要综合城市地势特征、城市道路容量及承载能力、自行车停放资源和城市居民出行偏好等因素,科学确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定位及相应的规划、建设和引导政策。

  除了政策上的不鼓励,共享电动自行车本身也存在安全隐患。“电动自行车时速快、重量大、不安全,还存在非法占道、乱停乱放的问题,部分使用者还会出现违法搭人的情况,很难管理。”该负责人说。

  记者还了解到,今年4月、5月,区级相关部门对美团等企业分别进行了两次约谈,明确告知按照规定不能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并要求停止投放并收回已经投放的车辆。然而,企业方面并没有付诸实际行动。

  此外,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对于统一收回存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暂停投放后,可以将这些车辆领走。

  市民对话——有喜也有忧方便出行的同时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共享电动自行车进入市民生活,方便快捷的同时也带来了安全隐患。记者了解到,截至今年7月,全区共计被投放了近一万辆共享电动自行车。

  利弊之间,市民有何看法,如何取舍?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共享电动自行车使用者。

  家住音乐广场附近的市民薛先生告诉记者,自从共享电动自行车进入市场后,确实出行更方便了,相比共享单车,骑共享电动自行车则更轻松快捷,还更节约时间。但另一方面,安全隐患也比共享单车大了许多,“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车速较快,上个月,我骑共享电动自行车还摔倒了一次,幸好没有受伤。”

  市民李女士对整治共享电动自行车表示支持,她告诉记者,在街上总能看到骑共享电动自行车搭人以及未成年人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等现象,这些都有可能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相比方便快捷,我想安全还是更重要一些。”

  “大量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涌入,给城市交通安全和环境治理造成了很大困难。”市民杨先生表示,电动自行车本身就有安全隐患。另外,这些公司投放电动自行车以后,市民使用后随意停放,占用盲道、消防通道等都可能存在一些安全事故。

  采访结束后,记者也电话联系了美团单车、哈啰单车以及青桔单车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询问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处理事宜,截至记者发稿前,尚未得到回复。

  龙泉驿区融媒体中心记者杨云华张佳瑶实习记者王浩文/图

  全国多地叫停共享电动自行车

  5月27日,北京市交通委网站发布《关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2020年第一季度运营管理监督情况的公示》(以下简称公示),明确提醒北京市民不要使用任何品牌的租赁电动自行车。与共享单车不同的是,共享电动自行车存在车辆停放、上牌、不符合新国标、充电安全等问题。目前,部分城市明确叫停或表明不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关于共享电动自行车的争议也一直存在。

  今年3月,北京市交通委开出该市第一张针对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商的罚单。根据北京市交通委发布的公示内容,人民出行平台运营商人人出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因违规投放租赁电动自行车,经约谈后拒不整改,被处以5万元的行政罚款,并限期在今年3月31日前回收所有违规运营的租赁电动自行车。

  事实上,北京早已明确规定不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2017年9月出台的《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电动车的指导意见(试行)》曾明确指出,综合考虑骑行安全和停放秩序、道路通行条件、充换电配套设施安全等因素和公共服务等特性,北京市不发展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自行车。2018年11月起实施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北京“不发展电动自行车租赁”。

  而除北京外,上海、广州、深圳等地也曾叫停或表示不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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