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产聚才、以才兴产、才产互融”
的良好局面
为进一步带动龙泉驿经济发展
持续聚集各类高层次服务业人才
2020年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
现代服务专项人才计划
申报评审工作现正式启动
现就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01
现代服务专项人才分类及标准
(一)A类:现代服务领军人才
1.在上一年度中国服务业100强、互联网50强、金融100强、互联网金融50强、物流50强、 汽车流通10强、二手车经销10强、全球零售100强企业(见说明)的二级公司中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的。
2.在上一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出让价款和住宅、公寓开发部分)达到1.5亿元的非公有制服务业企业中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的。
3.在上一年度营业收入(销售收入)达到15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速15%以上的非公有制服务业企业中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的。
4.在上一年度纳税额达到1000万(研发设计与其他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会计服务、互联网销售服务企业达到300万元)且同比增速15%以上的非公有制服务业企业中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总裁)的。
5.在经认定的总部企业(纳入我区统计的营业收入达到15亿元且同比增速10%以上)中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的。
6.在超甲级、甲级写字楼运营企业中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的。
7.在五星级酒店管理企业中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的。
8.在经我区评审认定的具有创新性、高成长性的服务业新经济企业中担任副总及以上高层职务或实际占股比例不低于30%的。
9.取得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美国管理会计师(CMA)、国际金融理财师(CFP)、美国注册会计师(USCP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中国精算师、英国精算师、北美精算师或澳洲精算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且在我区非公有制企业中持证工作满2年的人才。
10.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二)B类:现代服务高端人才
1.在上一年度中国服务业100强、互联网50强、金融100强、互联网金融50强、物流50强、汽车流通10强、二手车经销10强、全球零售100强企业的三级公司或地区总部中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的。
2.在本细则实施后新引进的国家、省、市重点服务业项目且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的企业中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总裁)的。
3.在上一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出让价款和住宅、公寓开发部分)达到1亿元的非公有制服务业企业中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的。
4.在上一年度营业收入(销售收入)达到10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速15%以上的非公有制服务业企业中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总裁)。
5.在上一年度纳税额达到600万(研发设计与其他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会计服务、互联网销售服务企业达到200万元)且同比增速15%以上的非公有制服务业企业中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总裁)的。
6.在经认定的总部企业(纳入我区统计的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且同比增速10%以上)中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的。
7.在上一年度消化商业楼宇、工业楼宇(单宗)2万平方米以上,且引入运营符合我区产业发展规划项目的企业中担任副总及以上高层职务的。
8.在国家级技能大赛(仅限服务业领域技能)中取得一等奖或前三名的企业在职职工。
9.在本细则实施后新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10.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三)C类:现代服务精英人才
1.在本细则实施后新引进的高端楼宇、高端商贸、现代金融、星级酒店、主题公园、汽车商贸、汽车博览、汽车文化、旅游开发、服务共享等项目且协议投资额不低于3亿元的企业中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总裁)的。在上一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出让价款和住宅、公寓开发部分)达到6000万元的非公有制服务业企业中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的。
2.在上一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出让价款和住宅、公寓开发部分)达到6000万元的非公有制服务业企业中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的。
3.在上一年度营业收入(销售收入)达到8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速15%以上的非公有制服务业企业中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的。
4.在上一年度纳税额达到300万(研发设计与其他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会计服务、互联网销售服务企业达到150万元)且同比增速20%以上的非公有制服务业企业中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总裁)的。
5.在经认定的总部企业(纳入我区统计的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且同比增速8%以上)中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的。
6.在上一年度外派劳务人员200人以上,且离岸接包合同完成金额达到2000万美元以上的外经贸企业中担任副总及以上级别的。
7.在本细则实施后新引进且年度进出口业务达到2000万人民币以上的一般性外贸进出口企业中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的。
8.在国家级技能大赛中取得二等奖、省级技能大赛(仅限服务业领域技能)中取得一等奖或前三名的企业在职职工。
9.在本细则实施后新注册成立的商务服务、管理服务、咨询服务、共享服务、会展博览服务等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中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或相当级别职务的。
10.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四)D类:现代服务骨干人才
1.在国家级技能大赛中取得三等奖、省级技能大赛中取得二等奖、市级技能大赛(仅限服务业领域技能)中取得一等奖的企业在职职工。
2.对打造特色街区、智慧社区有重要贡献,且获评市级示范(荣誉)称号的企业项目主要负责人。
3.对商贸流通、旅游康养、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中介服务等服务业发展有重要贡献,或获得过市级及以上部门表彰或奖励的企业主要管理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4.在本细则实施后新引进的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城乡规划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公用设备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环评工程师、注册测绘工程师、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报关师职业资格的非公有制企业正式职工(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在本细则实施后新引进的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学习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在我区服务业企业中担任中层正职及以上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每个推荐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
6.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02
人才审定
现代服务专项人才由所在企业推荐产生,原则上每年申报一次,由区商务局牵头组织评审团集中评审。人才评选工作受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和指导。
具体评审程序为:
(一)申报。以个人为主体进行申请,申请人填写《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现代服务专项人才计划推荐表》,向所在单位提出推荐申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长按下方二维码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即可下载推荐表)
△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服务业专项人才计划申报表
(二)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在《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现代服务专项人才计划推荐表》中加具推荐意见后,连同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到区商务局。佐证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
1.学历学位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海外学位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
4.现任职务(职称)和承担社会职务的证明材料(未正式到岗者除外);
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主持或参与的主要项目等)及经济效益财务证明材料;
6.各类获奖证书、资格证书;
7.用人单位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8.用人单位上一年度投资、营业收入或纳税证明材料;
9.申请人对申报资料和附属文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声明;
10.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审核。区商务局按照人才标准,牵头组织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专业评审机构组成评审团进行评审和评定等级。
(四)审定。经区商务局评选出的人员名单和资金预算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定。
(五)公示。审定通过后的各类现代服务专项人才人选名单在龙泉驿区政府网站、龙泉开发报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礼聘。公布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人选名单并颁发证书,按细则规定享受相关政策。
03
补贴发放
(一)补贴额度
A类人才可享受20万元补贴,B类人才可享受10万元补贴,C类人才可享受5万元补贴,D类人才可享受2万元补贴。补贴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奖励补贴分5年等额拨付。
(二)补贴要求
除有特别规定外,本细则第五条所述的A、B、C、D四个类型人才的细分小项,每个推荐单位限推荐1名。除有特别规定外,同时符合固定资产投资、营业收入(销售收入)、纳税额、总部企业营业收入、进出口业务离岸接包额条件的两项或多项的企业,其人才不可同时申请多项补贴,只可按相应等级申报其中一项补贴。
04
申报要求
1.初审材料报送
☞报送时间:2020年8月24日至9月10日17:00
☞报送地点:区商务局(中街123号)204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4874933
☞电子邮箱:1964715740@qq.com
2.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服务业专项人才计划申报表和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将纸质资料交至区商务局,将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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