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成都市 龙泉驿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机制,保障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国家、省、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法律、法规,充分结合我区实际,修订起草了《成都市龙泉驿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举行听证会,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0年9月25日14:00
二、听证会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建材路560号龙庭酒店3楼2号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成都市龙泉驿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四、听证会代表名额:社会代表10名;全区10个街道(镇)推荐代表30人;特邀代表2人。
五、听证代表产生:
1、龙泉驿区辖区内的居民,身体健康,年龄在18至65岁之间。
2、关心社会发展和公益事业,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能够代表一方意见。
3、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表达能力。
4、符合上述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报名者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0年9月7日17:00前到龙泉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泉街道北泉路777号11楼1104办公室)现场报名。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身份报名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还须提供单位委托书、介绍信。报名人数超过10名的采取抽签方式产生代表。
(二)推荐代表和特邀代表的产生
1、龙泉驿区辖区内的居民,身体健康,年龄在18至65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了解或熟悉征地拆迁政策,且愿意参加听证会者,经本人书面申请并由村民代表议事会推荐,成为村民听证代表候选人。
2、候选人经村民代表议事会选举后单选为村民听证代表。议事会须由50%以上的代表出席,当选的听证代表所获票数多的当选。
3、当选村民听证代表的资格由各街道(镇)负责审核。
4、街道(镇)当选听证代表,由街道(镇)和相关部门填写登记表,加盖印章,于2020年9月7日17:00前报送龙泉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泉街道北泉路777号11楼1104办公室)。
5、特邀代表由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根据拟听证事项指定产生。
六、听证会举办机构: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七、听证须知:
(一)参加听证会的代表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龙泉驿区区《成都市龙泉驿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三)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四)经批准后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五)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八、联系人:张志,联系电话:13880839932
特此公告。
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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