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市 龙泉驿区某街道城乡结合部,这里厂 房林立,四周环绕 农地、河沟,一个排水口阀门格外显眼。今年1月的一天,龙泉驿区检察院检察官到达现场后,分头展开取证工作:使用无人机对现场环境拍照录像、提取河水样本,固定生产、排污证据。“我们收到群众反映,说此处存在污水违法排放问题,今天专门过来现场取证。”其中一名检察官说道。
被举报的是当地的一家洗涤服务公司,主要承接酒店用品洗涤业务。经对该企业排放的水质进行检测,不存在群众投诉的违法排污问题,但因该公司生产经营需大量用水,公司直接抽取地下水用于生产经营。经向水务部门核实,该公司并未取得抽取地下用水的许可。调查核实过程中还发现,该公司于今年1月租用了村民0.94亩耕地,修建了2米深的沉淀池用于沉淀排水。
经过对证据、行政机关职能职责等问题进行梳理、讨论,明确案件定性后,检察院针对涉案企业“未依法申领取水许可证”“长期无偿使用地下水资源”等问题,对相关部门未依法履行职责行为予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向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积极履行水资源保护的监管职责。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立即展开整改工作。因该洗涤公司承接了涉疫酒店的洗涤工作,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检察机关通过协调,确保自来水管网投入使用前不采取封井停工的方式,解决企业实际困难。目前,该企业已补缴水资源费并停止抽取地下水,投入资金铺设自来水管网,把青山绿水还给老百姓。
以该案的成功办理为契机,龙泉驿区检察院聚焦水资源费征收和水资源保护,从今年年初至9月底,共办理地下水资源保护案件7件,督促行政机关纠正企业违法抽取地下水数十万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