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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驿一业主报复物业经理 割破了他的刹车油管


掌握龙泉核心思想 懂你更懂龙泉驿|2021-1-19 09:55|来源:四川长安网


  男子张某兵因驾驶的车辆在小区发生擦挂后,物管定损赔付未达到其心理预期,对物管经理心存不满。为报复物管经理,张某兵用刀片将物管经理的私车刹车油管割破,致刹车油泄漏。18日,记者从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获刑,该院近日以犯破坏交通工具罪,依法判处张某兵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

  2019年6月,张某兵所驾驶车辆在小区内发生擦挂。事故发生后,小区物管进行了赔付。张某兵觉得小区物管的定损赔付未达到其心理预期,便对物管经理余某心存不满。2020年4月22日8时许,张某兵来到小区负一楼地下停车场,将余某停放在此的私车左后轮刹车油管割断。幸亏余某及时发现,未造成严重后果。次日,张某兵被龙泉驿警方挡获归案。

  经四川西华交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鉴定车辆左后制动管路被割断将导致车辆的制动效能及制动方向稳定性严重下降,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危险。

  2020年5月20日,张某兵因涉嫌犯破坏交通工具罪被监视居住,10月28日被执行逮捕。11月4日,龙泉驿区检察院对张某兵提起公诉。

  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兵故意破坏他人的汽车刹车油管,足以使汽车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其系初犯,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被告人张某兵对指控事实及罪名无异议;其辩护人认为,张某兵系初犯,有悔罪表现,平时表现良好,系家庭经济支柱,未造成后果,请求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兵故意破坏他人的汽车刹车油管,足以使汽车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应依法予以惩处。且被告人张某兵因作案动机为报复他人,主观恶性大,不宜判处缓刑。最终,该院判决被告人张某兵犯破坏交通工具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曾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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