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龙泉驿区一企业因整体搬迁问题产生劳资纠纷,33名员工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请,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仲裁院在收到申请后高度重视,委派资深仲裁员文曦专案专办,多次召开案情分析会,研究调处策略,决定实行三步并举的处理方案。
一、主动调查
深入企业和33名员工了解情况,对工作年限、解除劳动关系事由等关键信息进行调查和确认。
二、认真释法
一方面向企业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规,让企业认识到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违法性和危害性;
另一方面,对员工宣传《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引导他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解决纠纷。
三、调解结案
仲裁院组织精干人员快速立案、优先办案,仲裁员文曦巧妙地运用“法、理、情”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解、感化,以情感人、以法服人,最终经过一个月的努力促成了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3月2日下午双方当事人签订了仲裁调解书,企业承诺于3月20日之前支付33名员工经济补偿金等合计31万元。对于此次纠纷的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纷纷作出了好评。
被拖欠工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进行维权:
区民工维权中心(建筑领域)
电话:84879245
地址:龙泉驿区龙平路430号
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非建筑领域)
电话:84857694
地址:龙泉驿区长柏路248号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电话:84863098
地址:龙泉驿区长柏路2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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